■到2015年,威海市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5标台以上,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7%
■新购置公交车全部为国Ⅴ以上环保型车辆,其中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占70%以上
■在城区双向6车道以上的主干路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随着《关于威海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作为2013年12项民生实事之一的城市公共交通被摆在了优先发展的位置。自此,威海市将切实加快市域公共交通发展,方便群众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选择。
《意见》指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应该坚持绿色发展、方便群众,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综合衔接,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原则。争取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大容量、环保型公共交通车辆为主体,城乡一体、服务均等的公共交通体系,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5标台以上,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7%,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至2020年,建立起区间大线路、区内小循环、大线路串联小循环的公共交通体系,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8标台以上,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5%。
为此,《意见》要求,大力发展环保型公共交通车辆,加快发展绿色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车辆档次和舒适度,自2013年起,新购置的公交车辆全部为国Ⅴ以上排放标准的环保型车辆,其中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占70%以上。加快场站设施建设,在城区双向6车道以上的主干路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建立以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为主要内容的智能化公共交通调度服务中心,将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纳入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共享平台。至2020年,逐步建立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公共交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