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政策研究|智慧城市网
Hi,你好,欢迎来到智慧城市网
  • 厂家直供
  • 大宗采购
  • 实力企业
  • 资讯头条
  • 招商
  • 卓越品牌
  • 政策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研究 » 地方政策 » 正文

四川省政府部门和单位年内要全部开通微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20  来源:中国智慧城市网  浏览次数:433
核心提示:中国智慧城市网报道,四川省政府办公厅18日印发《关于加强政务微博应用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与民生关联紧密,公众较为关注,舆情回应、引导任务较重,但尚未开设政务微博的部门和单位,应尽快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开通。其他部门和单位也应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年内全部开通。
中国智慧城市网报道,四川省政府办公厅18日印发《关于加强政务微博应用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与民生关联紧密,公众较为关注,舆情回应、引导任务较重,但尚未开设政务微博的部门和单位,应尽快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开通。其他部门和单位也应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年内全部开通。

《通知》表示,省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制订工作方案,确定微博应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在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的主要微博平台开设政务微博。开设政务微博,要在省互联网信息办进行备案。

《通知》要求,开设政务微博要组建专门的运维工作团队,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政务微博规范、有序运行。要按照“谁开设、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政务微博管理规范,将政务微博管理纳入本单位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范围。政务微博账号全部纳入四川发布政务微博聚合平台———四川发布厅(www.scpublic.cn),由省互联网信息办委托省新闻中心组建的专业团队统一发布、统一运营、统一维护、统一管理。

同时,还要把政务微博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切实加强政务微博的内容建设,及时发布属于本部门主动公开及其他非涉密的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要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收集、研判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社会热点话题,对网络上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正面回应,防止负面舆情“发酵”;对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据透露,省政府网站还将开设专栏集中展示各部门和单位的政务微博,整合政府信息发布资源,组建政务微博“合唱团”。



 
关键词: 四川省 政务微博
 
[ 政策研究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政策研究
点击排行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17002221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19046号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