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济南市政府公布了关于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的意见。确定了合理规划建设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地面公交系统,适时推进轨道交通建设的总体目标,力争将济南市打造成国内一流的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到2017年,城市公交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总量的60%以上。
据了解,2012年10月,济南市被列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首批15个创建城市之一。为全面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根据济南市政府出台的意见,今后济南市将在民生、政策、规划、用地、财政、路权、环保等七大方面为公交发展保证优先权。
发展公交都市,财政上的支持是前提。记者获悉,为加大财政投入,自2013年起,市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城市公交场站建设。此外,济南市还将合理界定公交价格补贴补偿范围,对因实行低票价、减免票、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造成的财政性亏损,以及企业在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经营冷僻线路等方面的投入,市财政每年给予不少于1.5亿元的补贴。
按照市政府的发展公交都市的意见,今后济南市将在公交方面建立价格调整机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完善社会参与、公开透明的票价形成和调整机制,构建多层次、差别化价格体系,增强公交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