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慧城市网报道,5月16日,市长姜治莹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长春市信息化促进办法》《长春市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办法(草案)》《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信息化及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步伐,全市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目前,长春光纤网络已覆盖所有主干网络,传输光缆长度达65000皮长公里,网络出口总带宽达1000G,3G基站覆盖率超过90%。会议指出,当前信息化快速发展,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对于我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推进信息化发展要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量力而行、务求实效、深化应用、确保安全”的原则。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着力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企业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要继续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加快电子政务服务向街道、社区等延伸,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提高社会管理和城市运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化。要健全安全防护和管理,切实提高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密能力。
会议指出,确保公平分配是关系保障性安居工程成败及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结合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办法的出台,要有针对性地完善申请程序,严把准入、审核、轮候、分配、退出关,对保障房申请人、入住者的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使所有符合条件者都能公平公正地参加申请、轮候和逐步获得保障房。会议要求,要抓紧建立个人收入、住房等信息系统,对申请者、入住者信息实施动态监测,确保将不符合条件者及时清退。要坚决查处骗购骗租,违规转租、转售保障房行为,让违规者付出高额代价。要杜绝暗箱操作,坚持阳光透明,不仅分配管理要全过程公开,还要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监督,确保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会议指出,我市从2011年起大规模建设公租房,已开工建设公租房1.8万套、99万平方米,今年我市首批公租房将交付使用,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十分必要。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公租住房房源和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及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促进住房保障工作健康发展。公租房的房源筹集,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资金筹集,要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建设标准单套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会议确定,公租房供应范围暂定为三个类别,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在我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无房职工和在我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