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将设立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和无息使用两种方式扶持物联网研发和应用,其中产品研发与产业化类单个项目的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物联网应用与系统集成、服务平台建设类单个项目的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昨日(7日),顺德区出台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提出按照“上下联动、资源整合、应用先导、重点突破”的原则,通过财政资金推动物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推广和集成应用。
此次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物联网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应用与系统集成、产业服务平台、产业链招商引智等多个方面。其中,在产业链招商引智上,顺德将重点对落户物联网产业基地及园区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制造项目给予办公场地和厂房租金补贴,对创业企业提供开办经费扶持,并对入园企业与顺德本地企业开展的物联网商业合作项目给予资助。
与以往不同的是,专项资金将采用无偿资助和无息使用两种方式进行扶持。无偿资助将把资助资金无偿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将根据项目的技术水平、产业带动作用及相关经济效益指标,经专家评审后分档次给予扶持。其中产品研发与产业化类单个项目的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物联网应用与系统集成、服务平台建设类单个项目的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且单个项目的资助总额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4。
办法也提出,对于完全为全区物联网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产业服务平台类项目可不受该比例限制。招商引智类项目资助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根据每年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给予扶持。
记者了解到,无息使用方式则是指政府给予企业专项资金,但不收取利息,且企业必须按期等额归还资金。在这种方式下,专项资金使用将由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进行项目立项、决策和监督,包括项目符合性审查、核定推荐企业名单,然后由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负责企业风险审查、绩效评估、资金追偿、协助资金收回等,监管银行负责资金发放、收回和协助追偿等。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负责人说,无偿资助项目当中的扶持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于所申报项目的建设,但除用于相关设备的购置、软件系统购买、产品或成果的鉴定和验收费等方面外,还可用于支付项目的商业银行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