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为开展好摄像头专项治理行动,解决行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郑州市委政法委召开摄像头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会。郑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李华云,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奎业出席会议。
近年来,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建设工作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视频监控已经成为预防犯罪、威慑犯罪、发现犯罪必不可缺的手段。省会郑州由各级政府投资在道路、路口、社区等部位建设的各类监控摄像头已初步实现了对市区的监控覆盖,但是普遍存在没有标识标牌,隶属关系不清,可用率低等问题。
为加强对路口、路面监控设施的管理,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摄像头专项治理行动。通过集中治理,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视频监控设施长效管理维护机制,使摄像头真正发挥“探头站岗”的作用,取得建为所用、用有所成的效果。
会议要求,郑州市公安局对市局、分(县)局、派出所及专业警种建设的监控摄像头进行梳理,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对由市、区(县)两级政府投资建设的监控摄像头进行梳理,明确隶属关系,标明建设单位,登记造册,摸清状态,按要求进行编码标注,确保摄像头隶属关系清楚,标识标牌规范。
行动分为三个阶段,3月22日至4月22为摸底排查阶段,4月23日至6月23日为编码、标注阶段,6月24日至7月12为检查验收阶段。
李华云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组织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要增强摄像头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市委政法委对摄像头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视频监控设施长效管理维护机制,使摄像头真正发挥“探头站岗”、“鼠标巡逻”的作用,取得建为所用、用有所成的效果,为构建平安和谐郑州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