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安排,4月10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组织的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编织培训会在京举行。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负责人,首批90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和30余家智慧城市申报城市代表,以及金融机构、企业代表等共同参加了培训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陈宜明司长、郭理桥副司长和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工程中心的相关专家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陈宜明司长针对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查工作,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即:理顺管理体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城市管理体制合理高效发展;整合信息资源,在不同部门间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处理规划区内存在的问题;增强城市应急能力,既要防患于未然,也能及时控制突发危机事件。
郭理桥副司长做了“求真务实 开创智慧城市建设新局面”的主题讲话,回顾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开展以来的申报评审组织、投融资模式创新探索、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指南编制等工作。进一步诠释智慧城市是中国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发展模式,具有创新和公平两个重要内涵,提出要将服务人民作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是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城市产业转型与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抉择;三是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四是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经。同时提出国家智慧城市创建工作中应重视顶层设计、体现“一城一策”,重视信息技术、促进信息共享与协同,围绕创建目标、实现主要任务绩效化,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工作开展,重视体制机制创新、协同推进建设,重视投融资模式创新、优化债务结构并注意风险控制和防范。
郭理桥副司长表示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感受到了体制机制创新带来的动力和正在形成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新型局面。他指出,下阶段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逐步开展与试点城市的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签约工作。各省级住房城市建设厅主管部门应按照要求组建专家组,负责试点创新过程指导及年度工作检查工作,并于4月底前将专家组名单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备案。同时4月底前组织专家完成试点城市(区、镇)任务书评审工作,并将审批合格的推荐签约城市名单及材料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5月初,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确认后,将与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和试点城市(区、镇)完成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的签约。
此外,记者还从会议上获悉,继国开行提供不低于800亿元的投融资额度后,又有两家商业银行作出承诺,表示将提供不低于国开行的授信额度,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另有其他投资机构也在4月初签订了2000亿的投资额度。粗略估计,相关投资或将超过44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