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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要求村庄规划不搞大拆建 防止再造村中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2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  浏览次数:408
核心提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消息称,针对各地在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普遍存在照搬城市规划模式、脱离农村实际、指导性和实施性较差等问题,住建部日前决定开展全国村庄规划试点工作,并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消息称,针对各地在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普遍存在照搬城市规划模式、脱离农村实际、指导性和实施性较差等问题,住建部日前决定开展全国村庄规划试点工作,并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

住建部表示,此次开展全国村庄规划试点,旨在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村庄规划理念,创新和改进村庄规划方法,形成一批有示范意义的优秀村庄规划范例,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增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

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马遥告诉记者,原来的村庄规划普遍与农村实际情况相脱节,难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地方政府在指导性文件制定和实施方面有所欠缺。

试点村庄补助10万元

住建部的通知中明确了试点村庄的几项条件:试点村庄原则上为行政村;已安排村庄环境整治、危房改造、公共设施建设等近期实施项目;当地政府重视;村干部带头作用强,村民参与积极性高;交通相对方便等。

住建部特别强调,迁建、撤并的村庄以及在城镇规划区外建设的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能作为试点村庄。试点村庄的规划内容包括村域发展与控制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田园风光及特色风貌保护规划、村民住宅设计及规划指引。

值得一提的是,住建部将按每个试点村庄10万元对规划编制单位予以补助,并将组织对试点村庄进行验收、评审,优秀的村庄规划将被确定为全国示范,对规划编制单位和认真组织协调的相关单位给予少量资金奖励。

据记者了解,此前的村庄规划编制中存在着农民建房不报批或无序建房等现象,而村镇缺乏相应的管理手段,部分村庄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原因使村庄规划时土地调整难度大,规划难以实施。对此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部署及相关分工,上述问题由住建部牵头负责解决。

防止盲目规划新村

对于村庄规划的编制方法,住建部最新通知提出六点要求,其中特别强调以整治为主,要尊重既有村庄格局,尊重村庄与自然环境及农业生产之间的依存关系,防止盲目规划新村,不搞大拆大建。同时,要重点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保护和体现农村历史文化、地区和民族以及乡村风貌特色,防止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手法。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李国祥告诉记者,在推进城镇化的背景下,一些地区在建设新农村的口号下,重点不是放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而是在土地资本化上下工夫,盯着建设用地指标,发展地方的“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土地出让金收入成为地方的重要收入来源。

一号文件对此也有明确表述,指出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须尊重农民意愿,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认为,村庄整治是触动农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结构的历史性变革,让农民迁离世代居住的家园和改变长期形成的生活方式,必须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农民的意愿,警惕以搞运动的方式出现新一轮剥夺农民土地的倾向。

马遥也表示,对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较好、住房有保障的村集体来说,大拆大建不仅不能顺应民情,也无法起到政策改善农村面貌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目的;大拆大建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且不利于保护农村原有自然环境和农业生产之间的依存关系;大拆大建需要整块、集中、平坦的土地,有可能占用耕地,不利于保障粮食产量。
 
关键词: 住建部 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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