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设立了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旨在为加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快促进信息化发展。根据相关办法,省财政厅和省经信委将利用专项资金,对社会管理、民生领域信息化项目等信息化发展重点予以支持。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是省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推进信息化发展的支持性资金。主要支持符合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政策和纳入本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包括三网融合、宽带网络重点信息基础设施项目,电子政务、电子商务重点平台建设项目,社会管理、民生领域重点信息化项目等;此外,还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等。
据介绍,专项资金主要采用贴息、补助、入股等方式进行支持。贴息额度按企业信息化项目已落实到位的贷款规模的一年或二年期利率核定。补助额度按不超过信息化项目投资的30%核定,主要适用于信息化项目中的公益性项目、信息化发展新技术研发和应用项目、信息安全软件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项目等。符合入股条件的实行持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