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意见》,这是国内在省级层面制定的首个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意见,也是我省“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的十项重大举措之一。《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推广应用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当前,江苏省不少产业尤其是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不断实现突破并逐渐成熟,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主导产业、传统产业,关键是要让新技术新产品走出实验室、走下生产线,突破市场应用瓶颈,更多地靠终端需求拉动产业发展。业内人士表示,省政府适时出台《意见》,当前将有利于扩大内需消费,培育新的增长点,长远来看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鼓励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涵盖了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和传统产业领域。省政府要求,推广新技术新产品要坚持企业主体、强化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领域、注重先试先用。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规划引导,抓紧编制发布推广应用目录,组织实施年度推广计划,聚焦政策、聚集资源、聚合力量给予倾斜支持。同时要完善技术服务,大力推动科技大军下基层,组织开展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技术交流,为重大建设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提供技术服务和人才保障。
翻看《意见》,推广应用的路径清晰明了:
开展试点示范。围绕新能源、节能环保、两化融合、智慧城市等专项,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绿色照明、工业物联网、云计算等一批重点示范应用工程。做好首台套认定,在电子政务、智能交通、建筑节能、生态环保等领域,实施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高端装备首台套试验和示范项目。
推进技改项目。在全省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推广应用为主要内容的“四新”技改计划,省级层面每年组织实施300个项目,各地自行实施一批项目。“四新”技改以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在线自动监测等新技术和高效节能装备、大型精密高性能数控机床、智能制造装备、自动化成套装备等新产品推广应用为重点,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抢抓内需机遇。加强与国家节能惠民工程对接,支持省内家电、汽车、照明灯等产品厂家参加招标;支持省内重点城市申报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加强与国家新兴产业示范工程对接;加强与国家有关重大专项和国家部门政策对接,支持省内企业争取国家支持;加强与国家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对接,鼓励和组织省内企业参加技术设备投标采购。
拓宽市场渠道。建设江苏新技术、新产品展示推广网,运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营运模式,开展线上线下交易。培育知识产权和技术交易市场,引导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机构和广大企业进场交易。借助各类展会开展专题对接活动,提高新技术新产品的认知度和市场占有率。企业参加由省级政府层面主办或组织的品牌展会和推广活动,相关部门将减免部分费用。
创新推广方式。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在智能电网、环保、重大装备等领域中推动工程总承包,以项目建设带动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引导省内企业与央企合作,进入其采购供应系统;鼓励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加强产业链配套,实现优势互补;推动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协作,开发推广专精特新产品。
《意见》明确了推广应用的目标任务。在今后3至5年内,通过组织实施“百千万”工程,省级每年推广应用百项关键新技术、千个重点新产品,带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2万个以上,实现新增销售收入超过万亿元。加快推进“四新”技改项目计划,年均拉动新技术新产品投入5000亿元。到“十二五”末,全省新产品销售收入比“十一五”末翻一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5%;实现省重点科技成果转化400项,推广应用发明专利新产品1万个,完成省试点示范项目200项。届时,重点产业关键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江苏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