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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与青海省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共促工业信息化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12  来源:浙江省经信委  浏览次数:510
核心提示:苗圩在致辞中表示,“十一五”以来,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坚持培育壮大特色工业,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上取得新突破的要求,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实现了全省工业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6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在西宁市签订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骆惠宁,以及部省相关司局和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副省长骆玉林主持仪式,苗圩和骆惠宁代表部省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苗圩在致辞中表示,“十一五”以来,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坚持培育壮大特色工业,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上取得新突破的要求,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实现了全省工业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中发[2010]5号)精神,支持、促进青海省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按照此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以下十个方面加强合作:

一是支持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加快建立特色优势产业和循环产业体系。

二是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支持青海建成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先行区。

三是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统筹发展的产业格局。

四是加大对青海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指导做好国家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

五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六是提高工业信息化水平,促进“两化”融合,推动三网融合,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七是推动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加大产业援青力度。

八是支持青海实行差别化的节能降耗政策,在专项资金、政策措施等方面支持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九是支持办好“青洽会”,促进“青洽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十是进一步完善干部双向挂职锻炼机制,开阔青海干部视野,提升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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