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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物联网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8  来源:乌海政务网  浏览次数:584
核心提示:为提高我市电梯、各类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实现电梯、各类气瓶等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全过程信息化动态监管,有效遏制电梯维保不到位、民用液化石油气瓶偷倒气安全事故、车用燃气气瓶违法安装使用等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物联网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8月9日

为提高我市电梯、各类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实现电梯、各类气瓶等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全过程信息化动态监管,有效遏制电梯维保不到位、民用液化石油气瓶偷倒气安全事故、车用燃气气瓶违法安装使用等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该项目列为市政府推进我市“科技兴安”的重点技术保障措施之一。到2014年底,实现全市电梯远程监控系统安装运行,车用燃气气瓶、民用液化石油气瓶及气体充装站电子监管系统安装运行。通过对在用和新安装的电梯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建立全市电梯远程监控平台;通过对车用燃气气瓶、民用液化石油气瓶及气体充装站安装电子标签监控系统,建立全市气瓶电子监管平台。最大限度减少电梯、气瓶运行使用故障和事故伤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此项工作稳步推进,成立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物联网管理系统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各区人民政府、市质监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一)市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确定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物联网管理系统的具体安装应用方案,督促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物联网管理系统建设的安装、使用、检验单位按时完成既定任务;协调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相关职责,检查落实工作进程;代表市政府及时发布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推进情况和运行效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信息化管理系统安装工作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

(二)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督促本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完成电梯、气瓶数量和使用情况的摸底调查、组织动员,以及电梯、气瓶电子监控系统安装试点单位的选定,终端设备调试等方面的工作。

(三)市发改委。依据相关规定,负责建设项目的收费管理及收费标准的制定。

(四)市住建委。负责组织督促高层住宅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单位积极完成在用住宅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的安装及管理工作。

(五)市安监局。负责组织督促相关部门与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市质监局完成在用电梯、气瓶远程监控系统的安装及管理工作。

(六)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督促相关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积极完成在用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的安装及管理工作。

(七)市交通局。负责组织督促出租车、公交车经营使用单位、私家车主完成车用燃气气瓶电子标签粘贴及《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申领,对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八)市工商局。负责对无证经营燃气行为进行查处。

(九)市公安局。负责对擅自改变燃料种类、未取得质监部门发放的《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和气瓶未粘贴电子标签的车辆,一律不予登记备案及年审。

(十)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市广电局、市日报社等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市质监局做好宣传工作。

(十一)市政府信息办。负责信息化技术推广,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资金支持。

经费来源。在加快推进电梯远程监控、车载气瓶动态监管、气瓶防偷倒气装置等物联网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中,市政府按项目进展,配套专项资金用于补贴硬件设施和安装费用,不足部分由受益单位承担。

三、实施步骤

电梯、各类气瓶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8月1日—8月31日)。

1.市质监局牵头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制定建设方案,确定项目考察立项、终端设备选型、运作模式,报市政府批准。

2.市委宣传部、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市质监局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作用,增强电梯与气瓶安装、充装、使用单位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试点阶段(2013年9月1日—12月31日)。

1.根据我市情况,市质监局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确定纳入信息化管理的电梯、车用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试点单位,先行对各试点单位进行终端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2.由市质监局组织对试点情况进行评估和验收。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4年1月1日—6月31日)。

1.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加快推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物联网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物联网管理工作。

2.分层次、分种类保证所有电梯、车用然气气瓶、液化石油气气瓶及其充装站安全信息化物联网管理系统安装到位并投入运行。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0日)。

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物联网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估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配合。作为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的主体,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车载气瓶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以及电梯、气瓶的产权人要提高对特种设备信息化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确保经费、人员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密切联系,齐抓共管,强力推动,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物联网管理平台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物联网管理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技术性高,时间要求紧,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阻力。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政策宣传,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增强公众参与意识。

(四)加强沟通,及时报告。各相关单位定期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物联网管理平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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