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丽中国的大概念之下,天津市率先提出美丽天津建设纲要。
记者6日获悉,为努力建设美丽天津,加快建成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津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决定》,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美丽天津建设纲要。
根据纲要,到2016年,全市生产总值超过2万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突破3000亿元,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一五”末下降20%,PM2.5年均值下降20%,林木绿化率达到25%。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地铁通车里程达到230公里,新增公交车4000辆,城镇家庭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35%以上。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工作时明确要求,要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打造美丽天津。建设美丽天津,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主动顺应世界发展新趋势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天津发展迈上新台阶的战略抉择,是全市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迫切愿望。
天津市市委书记孙春兰表示,建设美丽天津,要坚持“三抓三促”,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抓产业结构调整,促经济转型升级;二是抓规划建设管理,促城市品质提升;三是抓污染综合治理,促生态环境改善。
具体来看,纲要提出,要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促进三次产业转型升级。以绿色循环低碳为目标,构建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结构,夯实美丽天津建设的物质基础。继续实施大项目好项目建设,坚决不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低碳环保产业,建成国家级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和节能环保等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纲要还提出,要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继续实施10项重大节能工程,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模式,抓好重点园区、行业、企业节能。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扩大使用天然气、地热等清洁能源,搞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极开展主要污染物市场交易和建筑能效市场交易。目标到2016年,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比例降至50%以下,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控制在11立方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