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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19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浏览次数:787
核心提示:近日,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会议,评审规划院完成的《泰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参加会议的有来自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山东省林科院、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省林业监测规划院的7位专家,以及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山东省林业厅和泰安市等相关单位的领导,规划院副院长蒋云安出席了会议。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会议,评审规划院完成的《泰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参加会议的有来自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山东省林科院、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省林业监测规划院的7位专家,以及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山东省林业厅和泰安市等相关单位的领导,规划院副院长蒋云安出席了会议。
  
《总体规划》从泰安市自然资源特点、城市发展需求、历史人文特色和现代生态文化发展趋势出发,确定了“文化家园泰安市、生态宜居森林城”的森林城市建设理念;提出了“一核、一轴、一圆、二区、四极、多廊、多点”的总体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实施后,泰安市将建成为山-水-林-田-城-路相互融合,点-线-面城市森林生态网络浑然一体的生态宜居城市。
  
专家组经过认真的审议和讨论,一致认为《总体规划》体系完整、目标明确、布局合理、数据翔实,具有很强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总体规划》在建设理念上突出了泰安市的文化和区位特色,充分考虑了泰安市的经济、社会、生态发展需要,提出的森林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科学求实、重点突出、经费概算合理、保障措施切实可行。《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将有力推动泰安市的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泰安市建绿惠民、兴绿富民及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进程。
 
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本《总体规划》,并要求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上报审批、建设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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