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发改委获悉,今年,河北省将大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基础设施、产业、规划、人才、信息、科技、金融、生态、旅游等领域全方位合作。
据省发改委人士介绍,今年,我省围绕落实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指示和省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作目标,结合环渤海地区经济规划、首都经济圈规划实施,扎实做好与京津两市合作协议和相关合作项目的落实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抓住首都经济圈规划编制实施的机遇,统筹好新一轮合作协议与首都经济圈规划的关系,抓好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大与京津对接力度,推动基础设施、产业、规划、人才、信息、科技、金融、生态、旅游等领域全方位合作,建立长效对接机制,加快推进京津冀一体化进程。
二是加强基础设施领域合作。在加强省市间基础设施对接合作的基础上,统一建设时序、技术标准等,实现京津冀基础设施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跨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共同推进京唐、京张客专前期工作、推动首都新机场综合交通和临空经济区规划落实。以轨道交通为主体,加快建设津保、京沈、京张等客运专线,实现京沪、京九、京石等铁路通道的互联互通,尽快形成首都经济圈相邻城市“一小时交通圈”。
三是深化京津冀产业合作。加强京津冀相关产业提档升级规划等方面的街接沟通,协调产业合理布局,促进京津冀共同发展;结合首都功能重构,认真筹划,按照先急后缓、稳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制定相关产业提档升级和转移规划和具体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共同建国家级物流园区;有序推进与京津两市在医疗、养生、教育等方面的合作;共同营造公平、开放和富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建立透明、便利、规范的投资机制,促进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
四是共同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探讨建立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按照国家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在区域排放总量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联合执法监管、规划及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环境信息共享、PM2.5污染成因分析和治理技术等方面加强合作;落实与京津合作协议中关于生态补偿的内容,共同开展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合作开展水资源环境监管和治理工作;发挥京津两市在环保产业科研、应用和发展等方面的优势,加大合作力度,共同推动先进环保产业发展。
五是建立高效协调推进机制。借助首都经济圈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共同呼吁建立国家层面京津冀合作协调推进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京津冀合作重大事项。三省市领导建立年度互访机制,共同推动三省市间重大合作事项的落实。三省市部门间建立高效的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2013年5月21日、22日,我省与京津两市分别签署合作协议。期间,我省有关厅局还与北京市有关局(委)签署了11个专项协议。这一年,京冀双方在医疗卫生合作、京唐客专前期工作、推动首都新机场和临空经济区规划落实、承接北京服装服饰物流园转移、共同做好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合作。同时,我省也正在交通体系建设、港口物流合作、产业转移升级、科技研发合作、水资源保障等方面与天津开展进一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