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将已经落户的农民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避免“集中营式”的新“城中村”泛滥。
●云南要着力提高滇中城市群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以整合区域资源、构建一体化的城镇群空间、消除地域合作障碍、搭建区域合作平台、实现区域整体协调发展为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和措施。
——云南省设计院城市规划师、产业规划室主任郭凯峰
省长李纪恒在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已指出,要努力探索一条以人为本、产城融合、绿色发展、形态多元的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目前,我省的新型城镇化规划仍在制定中。人们普遍关心的是,云南要如何做到特色城镇化?云南如何避免城镇化中普遍突出的问题?就《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传递出的关键信息,记者请云南省设计院城市规划师、产业规划室主任郭凯峰作了解读,在进城务工人员的落户政策、住房保障以及城市建设中的用地、文化保护等方面,云南都还有可提升的空间。
关键词 落户
政策:放宽大中城市落户条件
根据规划,要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不仅要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也要放宽大中城市落户条件。并提出“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前置条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规划中指出,农村劳动力在城乡间流动就业是长期现象,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解读:自主选择落户符合云南省情
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这一重大政策在云南的科学推进为全省进城务工人员带来了稳定性的保障预期。
目前,以昆明市为代表的大城市承载的外来人口最多。昆明市主城区常住人口约360万、户籍人口约240万,外来人口达到120万左右,其中绝大部分是农业进城务工人员。《规划》的出台预示着昆明将合理确定城区落户条件,全省其他城市也将逐步有序放开和合理放开落户限制。我省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将得到更多的政策保障,圆一个城市梦想不再遥远。
农业转移人口可自主选择是否落户,很人性化。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省份,许多进城务工人员基于传统文化和生活习俗仍然愿意保留农村户籍,规划充分彰显“以人为核心”的发展理念,尊重这一群体的客观实际要求,尊重他们的自主选择权,在制度设计上为他们在进城务工期间逐步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创造了条件。
关键词 住房
政策:将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规划提出“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可以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可以在符合规定标准的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解读:提供住房保障有四个解决方向
这意味着云南在开展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将已经落户的农民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避免“集中营式”的新“城中村”泛滥。要全面推进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同时积极打造“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的升级版。进城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基本有四个解决方向,一是农民工由廉租房、公租房解决居住问题或政府给予补贴自行租赁;二是农民落户进城,由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予以解决;三是企业帮助农民工解决居住问题;四是有能力的群体自行购买商品房,当然这一群体的比例不会太高。
关键词 文化保护
政策:加强民族风情小镇文化资源挖掘
《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小镇文化资源挖掘和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地方特色文化发展,保存城市文化记忆”,并“保持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保护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居”。
解读:须努力实现文化保护与开发相得益彰
目前,我省共有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78个,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村)16个。随着云南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保护和尊重历史文化遗产日益成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文化基因和独特名片,也成为云南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的有效助推器。必须努力实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开发建设的相得益彰,如昆明要挖掘其历史文化价值,划定文化街区,保护其历史风貌。
关键词 用地
政策:严控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近几年来,在全国城镇化推进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建设用地粗放低效的问题。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各地的“睡城”、“鬼城”不断涌现,因此如何避免再走这样的弯路,也是当前城镇化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规划提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成区人口密度逐步提高”。还提出了“严格新城新区设立条件,防止城市边界无序蔓延”的发展目标。
解读:严控用地指标还需多部门加强协调
对于云南而言,在今后的城市建设过程中,如何有效地严格控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需要国土、住建、规划、发改、统计、工信等部门加强协调与配合,在科学统计与测算城市常住人口的基础上,依据现状用地规模指标和各类项目用地申报情况,合理研判和确定新增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规模,通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布局和统筹协调,在逐步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的基础上确保在2020年前实现国家提出的“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目标。
去年通过研究发现,云南在省域层面,近10年来土地城镇化远高于人口城镇化。比如昆明的呈贡新区,是否可以出台相对合理的落户条件,引导当地农民就地城镇化?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强化在呈贡落户的预期信心,实现产城融合和农民市民化协同发展?因此,下一阶段,特别是新城新区要进一步促进人口集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城市人口密度,要着力提高城镇的产业集聚和人口承载能力,通过推进城市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产业布局合理化,实行向新城、新区、中小城市、小城镇倾斜的户籍、产业、用地和财税政策。
关键词 滇中城市群
政策:城镇化战略格局涵盖滇中城市群
《规划》清晰构建了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城市群和节点城市为依托、其他城镇化地区为重要组成部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其中涵盖了滇中城市群。
滇中城市群是云南城市化水平最高、城市体系最完善的区域,发展已相对成熟,区域产业基础好,开发密度较高,其城市体系构成了省域经济吸引和辐射源,是促进云南区域经济增长的推动力。
解读:滇中城市群须消除地域合作障碍
滇中城市群是由四州(市)39个县级以上城市单元构成,其中包括1个核心城市昆明,3个次级中心城市曲靖麒麟区、玉溪红塔区、楚雄市,2个三级中心城市安宁市和宣威市以及33个一般县级城市。
云南只有坚持滇中城市群整体发展,才能更为有效地参与国内外竞争。今后一段时期,滇中城市群必须充分发挥在“一带一路”和云南桥头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因此要以《滇中城市群规划》为统领,着力提高滇中城市群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以整合区域资源、构建一体化的城镇群空间、消除地域合作障碍、搭建区域合作平台、实现区域整体协调发展为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和措施。
其次,需要建立健全滇中城市群建设协调的专门机构。要持续强化滇中城市群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优化发展特大城市,进一步优化昆明作为区域的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的核心作用,促进城镇化进程与质量稳步提升。优先发展曲靖大城市,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积极发展玉溪、楚雄等中等城市,发挥承接大城市与辐射小城市的职能,发挥中等城市地区增长极的作用,辐射带动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