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为解决高速公路上恶劣天气、恶性交通事故造成的难题,以便统一、快速指挥调度,山东省决定由省公安厅统一负责全省高速的交通安全管理和保畅通工作,一改由各地市交警多方管理的历史。
据了解,调整后,山东省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和保畅通工作将由省公安厅统一负责,对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等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及人员实行垂直管理,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及应急事件的处置以属地管理为主。据介绍,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将于2012年12月31日前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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