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后,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全省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镇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城镇化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质量,省政府制定了《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以下简称《纲要》)。
一、背景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2000年省委七届四次全委会专题研究城市化问题,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将城市化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四大战略之一。2009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确定从2010年开展为期三年的“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每年考核一次,三年总评表彰,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具体措施。2011年我省城镇化率达到50.95%,比2000年提高12.75个百分点。有10个区域中心城市位列全国城市综合实力前100名,27个县市位居全国百强,94个小城镇跨入全国千强。目前,全省已经形成了由6个特大城市、10个大城市、30个中等城市、62个小城市和1314个小城镇构成的城镇总体格局。
但是,总体上看我省城镇化发展质量不高,速度不快,与国内先进地区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城镇化率仅居全国第14位,还不及全国平均水平,这与我省经济地位极不相称。主要表现在:一是城镇体系规模结构不合理。城市群发展不快,一体化进程缓慢,济南、青岛等中心城市综合实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不足。小城镇规模小、实力弱。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西部地区发展滞后。2010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城镇化率达到55.3%,其中青岛市达到66%,而鲁南城镇带城镇化率仅为42.4%,西部城镇化水平差距更为明显。三是产业对城镇化的支撑作用不足。城镇化水平不高很大程度上与我省特殊的经济结构有关,服务业发展缓慢,新兴产业发展不快,中小企业不发达,不能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影响城市的集聚能力。四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不足,承载能力不强。人均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偏低,为1976元,列全国第12位,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占GDP比重列全国第22位。大中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越来越严重。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服务设施数量少、标准低。五是城镇化发展方式粗放。城镇用地集约度不高,一些城市形成“摊大饼”式空间扩张。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强,“重地上轻地下”问题比较普遍,大城市交通拥堵比较严重,防洪抗灾能力弱。多数城市建设特色不鲜明,文化品位不够高。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服务设施数量少、标准低。六是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不到位,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依然存在。尽管我省去年已经出台了户籍改革的文件,放宽户籍限制,但是附着在户籍上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文化等配套的基本公共服务,需要由各级财政、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配套政策跟进,由于财政压力而难以落实。资金、土地、行政区划等因素严重制约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意义
当前,我省正处在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关键历史时期,加快推进城镇化是一个关键问题。特别是在国家相继实施区域经济发展、“两型”社会建设、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战略背景下,各地推进城镇化的力度明显加大,国内区域竞争更加激烈。城镇化发展的差距拉大,就会影响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因此,必须把推进城镇化放在从全局和战略的位置,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城镇化是转方式、扩内需的客观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举措,是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以新的视野、新的理念、新的举措,凝聚力量,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我省城镇化发展新局面。
三、总体思路、目标与策略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省第十次党代会也对城镇化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镇化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实施城镇化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质加速、城乡一体”为目标,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产业支撑力和城镇承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积极转变城镇发展方式,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培育山东半岛城市群和济南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着力突破县城、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彰显资源环境和齐鲁文化特征,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山东特色城镇化道路。
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6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5%),基本形成山东半岛城市群、济南省会城市群经济圈、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区和鲁南城镇带一体化快速发展新格局,全面构建起支撑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纲要》根据不同区域现状特点和发展潜力,提出实施多元化、差异化的城镇化发展策略,共五点:一是对城镇密集区,按照“空间集聚、交通引导、组群推进、城乡一体”的原则,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健全城市群协调推进机制,促进城镇集约化、网络化发展。二是对大城市地区,以中心城为核心,依托快速交通走廊和产业园区,建设若干新城区和新市镇,促进郊区城市化,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三是对县城和小城镇,着力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建设品质,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强化集聚辐射作用,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四是对各类开发区,发挥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实施产城融合,加快向集经济功能、服务功能、生态功能、宜居功能于一体的新城区转型。五是对农村地区,采取园区带动、村企共建、强村兼并、多村联建等形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社区化联动发展,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融合转变。
四、发展布局
《纲要》明确了推进城镇化的发展布局,一是构建新型城镇体系。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县域中心城市为支撑,以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基础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城乡一体的五级新型城镇体系,构建“一群一圈一区一带”省域城镇空间格局。二是全面提升城市群综合竞争力。积极推进山东半岛城市群、济南省会城市群经济圈、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区、鲁南城镇带规划建设,使之成为引领全省、辐射周边地区的城市群,成为全省科学发展的示范区、创业创新的先行区。三是加快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质量。着力把济南、青岛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的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把其他15个设区城市打造成省域综合性中心城市。四是整体提升县域中心城市发展水平。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技术创新,主动承接大中城市产业转移,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建设品质,打造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强大载体、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关键支撑。五是着力突破小城镇建设。全面推进示范镇和中心镇建设,把100个示范镇打造成为县域产业成长的新载体、创业发展的新平台、人才集聚的新高地,使其成为承接城市产业转移、就近就地吸纳农村人口的重要载体。六是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到2020年,建成10000个左右功能齐全、特色明显、环境良好、生态宜居、管理健全的高品质新型农村社区。
五、主要任务
《纲要》提出了新时期推进城镇化的七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健全完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综合引导作用。坚持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区域关系,加快制定省、市、县城镇化发展规划,明确城镇化发展目标、方向、空间布局、支撑体系,形成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指标体系,建立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引导城镇化科学有序发展。二是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城融合互动发展。立足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城市经济,推动各类开发区(园区)转型升级,积极倡导“数镇一园”和“多社区一园”等发展模式,不断优化提升城乡产业结构,夯实城镇化的经济基础。三是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推进城乡公用设施现代化。统筹推进城乡电力、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建立完善与城镇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镇现代化服务设施,优化设施空间布局,提升城乡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新型城乡管理体系。以信息化、智能化助推城镇化,推广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城区等智慧城市建设。五是实行城乡生态共保,提高人居环境品质。建立城乡优势互补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机制,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分区分类管理,实现城市环境管理与农村生态建设良性互保互促,加快形成宜居宜业的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山东。六是推进城乡民生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创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七是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突出城乡风貌特色。大力推进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增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突出城镇文化特色,打造城镇品牌,提升城镇品位。
六、政策机制
《纲要》从六个方面明确了推进城镇化的政策机制,激发城镇化发展活力。一是建立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二是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三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四是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五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六是拓展投融资渠道。
七、保障措施和行动计划
《纲要》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试点,强化督查考评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特别提出开展“城镇化提质加速行动”,作为《纲要》实施的具体行动计划。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每年考核一次,并把考核结果和工作情况纳入各市、县(市)领导干部科学发展总体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推进城镇化竞争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