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愿意进城和留在农村的农民创造平等的制度条件,为进城农民和城镇居民创造更好更多的发展机会,为留在农村的农民创造更好更优的生产生活条件。
推进新型城镇化,关键在“化人”,重点是积极引导有意愿、有能力、能适应的农民进城落户并加快转化为市民,同时努力为愿意留在农村的农民提供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此,浙江今年将重点抓好三件事。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为愿意进城的农民和愿意留在农村的农民创造平等的制度条件。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用益物权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是农民的核心利益。保护好、发展好农民的这三项基本权利,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基础。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落实好中央提出的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的政策。要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空间置换,落实好中央提出的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的要求。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加快农民集体资产股份的登记确权和发证,落实好中央确定的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政策。总的目标是,“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为愿意进城的农民解决后顾之忧,为愿意留在农村的农民提供制度保障。
积极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为进城农民和城镇居民创造更好更多的发展机会。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作用。大城市的主要功能是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主要功能是发展经济、增加就业、集聚人口、提供公共服务。我们将按照中央要求,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杭州、宁波、温州、金义等中心城市及都市区的提质发展,积极推进绍兴、湖州、台州等区域中心城市与相邻县市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县城及中心镇加快发展,全面开展文明城市、绿色城镇创建活动,使大城市成为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的主引擎,中小城市及中心镇成为承接农民转移就业、转移居住、转化为市民的主平台。
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留在农村的农民创造更好更优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型城镇化的题中之义。要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调整优化村庄布局,积极开展农村危旧房改造,全面整治农村环境,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形成美丽村庄新格局。要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大力推广新型农作制度,形成“千斤粮、万元钱”的农业发展新模式。要加快培育新型农民,落实好农业种养专业学生免费就读政策,形成以新型农民为核心,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新体系。要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形成农村和谐发展新局面。
——浙江省省长李强日前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