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剖析长三角地区城镇化的优势、特点和不足,探寻转型创新之路,可以对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起到启发借鉴和引领带动作用。
优势突出 问题凸显
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地区城镇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城镇人口迅速增加,形成了以上海、南京、杭州等16个城市为骨干的城市群。这一城市群功能逐渐完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总体上呈现健康发展态势,形成了不少比较优势和突出特点,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空间分布总体密集,但结构不够合理。长三角地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建制镇一应俱全,平均每万平方公里城镇多达100多个,分布密度是全国平均密度的5倍多,这个特点从世界范围看也是比较突出的。密集的城镇有利于资源要素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但分布结构不够合理,与区域格局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甚匹配,苏北、浙西南等地城市分布相对稀疏。城市规模不尽合理,存在着大城市过大、小城市过小的两极分化现象,造成大城市人口过度集中,资源环境压力过大;中小城市集聚程度低,潜力未能充分发挥。
主体功能比较完备,但同构色彩浓厚。长三角地区各城镇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功能体系,这有利于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但在“大而全、小而全”的模式下,许多城市产业结构类似、主体功能雷同,甚至城市框架、建筑风格等也大同小异。功能趋同,缺乏必要的分工,就难以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硬件基础相对完善,但软件设施较弱。长三角地区城市经济实力较强,基础设施状况普遍较好。但相对而言,一些城市的软件建设显得滞后,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城市病逐渐出现,城市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城市范围内城乡分割的状况没有实质性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惠及农村进城人口的制度体系没有真正建立。一些城市缺乏基于优良传统和现代文明的独特城市精神。
布局构架宏大,但集约程度较低。长三角地区许多城市在城市格局的规划和建设上比较大气,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这有利于长远发展和整体建设。但部分城市存在铺摊子、摊大饼现象,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楼宇建造等方面节约集约程度不高。
自我服务能力较强,但联动功能不足。长三角地区城市大部分功能体系健全,自我发展和调节的能力较强。但一些城市与周边城镇的协调互动不足,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潜力没有充分发挥;与周边农村的联系互动不够,以城带乡、共同发展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先行先试 转型创新
长三角地区更好地发挥城镇化对于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的巨大作用,应着力推进城镇转型创新,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探索,努力走出一条结构合理、功能提升、特色彰显、城乡统筹、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坚持优化发展。首先,优化结构。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兼顾城镇管理和服务能力,着眼于推动人口适度集聚与有序转移,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布,形成合理的城镇空间布局。其次,优化功能。基于现有基础和比较优势,进一步强化各城镇的主体功能;加强区域联动,推动城市病比较明显的大中城市进行功能分解转移;推动城市群健康发展,加快形成中心城市和卫星城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
坚持创新发展。长三角地区城镇应把创新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广泛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立足于发挥比较优势和实现科学发展,既积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格局风貌等硬件方面的创新,更着力进行城镇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创新和城镇品质、城镇精神的塑造。
坚持集约发展。从人口稠密、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强化等实际出发,长三角地区推进城镇化应坚持走节约集约的道路。适当控制规模,以减少城镇运行成本,预防和治理城市病;在城市内探索形成尺度适宜、自我循环能力较强的功能板块,优化基础设施布局,提高各类资源要素和设施的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
坚持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城镇永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应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努力建设集约紧凑、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现代绿色城镇。
坚持联动发展。加快城镇间的一体化进程,推动从基础设施到公共服务的全面对接与互联互通,扩大资源要素的配置空间和管理服务的共享水平,实现协调发展、互利共赢。加强城乡统筹,维护农民在城镇化中的合法权利和合理利益,强化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构建农村转移人口平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