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五:
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建设生态城市
研究认为,新型城镇化道路必须扭转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的倾向,要以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城镇化发展全过程,将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作为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准则,全面落实到生产领域、消费领域、城镇规划设计及基础设施领域、城镇天然生态系统保护领域、法制领域、文化教育领域等六大领域,采取八项措施推进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一是以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全过程。
二是构建与国土生态安全相适应的城镇化发展空间布局,从国土尺度上重点构建综合的国土生态安全格局,控制城市的无序扩张。
三是以生态承载力约束城市群与特大城市的无序增长,城镇化规划应从国家层面、区域层面考虑城市群、大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的均衡协调发展。
四是依托城市内(间)绿色交通体系促进绿色出行模式,合理规划城镇居民区、商业区、学校和公司、公共机关的布局,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建设辐射状城乡地面及地下的慢速轨道交通。
五是推进城镇产业体系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以循环、绿色、低碳、生态作为城镇化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开展清洁生产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六是推行绿色健康的生活模式和消费方式。
七是弘扬城镇生态文化,强化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的全方位生态文明教育。
八是创新建设城镇生态文明的体制和政策体系,建议加快研究建立城镇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
课题六:
积极推进“人的城镇化”
通过对国内3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发现,将近70%的农民工“不打算回乡就业”。即便一定需要回乡就业,也更希望回到县城。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只有极少数人选择回农村就业。因此,我国当前城镇化的稳步推进不仅仅是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转型的重要方面,亦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组成部分,城镇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当前城镇化进程中的难点和重点是:一方面如何顺利吸纳已进城的2亿多“半城镇化”状态的农民工,他们居住在城市却没有完全融入城市生活;另一方面是如何通过教育途径顺利吸纳农村籍新增劳动力。针对我国城镇化的现状与问题,提出如下对策:
一、针对已进城但没有真正融入城市生活的“半城镇化”群体,应当对农民工提供技术培训认证,使之有稳定就业的机会,拓宽农民工融入城镇职业体系的渠道。
二、针对每年毕业的新增农村籍大学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应当加强基础教育中的职业规划和职业引导,加快高等教育院校教育改革和专业设置,促进人力资源与就业需求相适应;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和交流,鼓励企业与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联合进行职业培训,并按照不同城市情况,制定中等职业毕业生通过职业技术地位提升获得城镇户籍的政策。
三、针对我国不同城市和地区,应当提倡分层次、分地区、分阶段、多种模式的路径实现城镇化,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应有区别。特别鼓励“就地城镇化”“就近城镇化”。
课题七:
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文化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剖析城镇发展中存在的“千城一面”“拆真造假”“超高层建筑”和“层出不穷”等城市文化乱象;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城乡发展新方向,探索人居视野中的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从“土地金钱经济”转向“民生幸福经济”,将城市文明建立在生态文明的基础之上,在中国古代优秀遗产中寻找失去的理论精华;坚持中国传统,吸纳包容,不断探索中国城市文化的新范式、人居环境的积极保护与整体创造,追求建筑群与城市设计中的人文意境。
研究指出:中国的城乡发展有自己的特殊性,并没有现成的答案可以利用,需要探索新的范式。文化的发展与繁荣,关乎各个方面,包括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发展,传统文化的继承、延续与新文化的融入、创造,等等。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满足人民的精神需求,通过发展各项文化事业,繁荣文化生活,增添文化蕴涵。建设“文化强国”,不仅是技术措施,更不仅是文化产业的兴建,其核心是中华文化精神之提倡,中华智慧之弘扬,民族感情之凝聚。探索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也应以文化繁荣为终极目标,这是我们城乡建设领域的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艰巨任务。
课题八:
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治理研究
研究认为,中国可持续城镇化发展的关键在于城市公共治理模式的创新及与其相适应的制度建设。有效的城市公共治理模式,能够在城市发展的多方利益主体之间形成集体行动,从而实现中国城镇化过程中的公平共享与人的现代化。
项目组研究重点提出以下城镇治理建议:
一、树立城镇化是人的现代化,是促进城乡居民公平共享协同发展的理念。未来城镇化发展应当保障全体居民的基本生存权利、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公平的发展机会与权利,以及城市主体的身份认同,使全体人民能够共享城镇化、经济繁荣与社会进步的成果。
二、城镇治理需要依据权力与责任对等的原则,明确城镇治理多主体的基本框架,因地制宜,形成民本、有序、规范、高效的城镇居民身份认证体系,并以此构建作为城镇治理的基础。
三、要根据城镇居民不同类型的需求,努力实现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四、城镇化涉及政府的投入及职责,要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在公共财政投入上的责权分工,明确不同类型公共服务的地方财政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财税政策,同时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在不同人群、不同社区之间的均衡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