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民生环境工程。以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和农田整理为突破口,加强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管,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通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不断增加农牧民收入、提升农牧民生活质量。
建设生态人居环境。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健全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立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系统,建设绿色城区工程,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建设绿色生态细胞,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把地区中心、副中心城镇建成文明、卫生、低碳的高原生态宜居示范城镇。
五、以提高生态文化素质为动力,打造美丽山南
实现美丽山南的和谐之美、百姓之美、人文之美,铸就美丽山南的灵魂。
提高生态文化素质。充分发掘藏民族文化中以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环境友好、节约、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使珍爱自然、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低碳生活,成为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的自觉行动,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全民正确的环境道德观和生态文明观,营造广大干部群众人人争当环保卫士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地区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美丽山南建设。
建设生态文化载体。实施生态细胞工程,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企业、绿色社区,举办绿色讲座、开展绿色环保志愿者行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建设以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为载体的一批环保科普基地,培育公众的生态理念和保护生态的行为规范,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实现社会风尚的生态化转变,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全面走向基层、走进人心的生态文化建设,实现打造美丽山南的目标。
六、以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保障,打造美丽山南
制度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在 以下五个方面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加强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建设。必须改变唯 GDP的观念,增加生态文明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健全管理制度。面对管理上的需求,必须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如,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要建立限制开发的制度,对依法设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要建立禁止开发的制度。山南地区耕地、水资源、环境等管理制度已经建立,仍要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在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建立和完善美丽山南建设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
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和税费改革还不到位,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虽已确立,但没有体现生态价值,生态补偿制度正在探索中。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健全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资源环境是重要的公共产品,如被破坏和损害要追究责任,进行赔偿。要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