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发改委组织编制完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4月20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自治区电力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是在新疆自身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疆外电力市场空间的基础上,结合区域资源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在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利益、优化重大布局的原则下,使电力工业与能源相关产业协调发展,争取做到区域能源资源科学、有序、合理地开发利用,服务新疆经济建设,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规划》充分利用新疆独特的一次能源资源优势,在优先满足本地电力需求的同时,逐步建立新疆几个大型能源基地,以特高压直流外送电为主要内容,以送电代替送煤,扩大新疆电力市场,支援全国经济建设。具体目标为:电网方面,2015年建成新疆750千伏主网架,750千伏电网覆盖新疆主要经济发达区,建成三回特高压直流外送电,建成四回750千伏线路与西北电网互联运行,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电源方面,2015年,新疆电网电源总装机规模达到77500兆瓦,形成哈密、准东两个大型火电基地;形成哈密、达坂城、小草湖等大型风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