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IBM提出智慧城市概念后,国内智慧城市建设大张旗鼓,如火如荼,把城市信息化建设模式从数字城市、无线城市推向另一个高度。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率先启动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智慧城市建设配套政策正在逐步推出,众多地方政府也把智慧城市建设作为了推动城市转型升级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战略选择。截至2012年10月,我国已有95%的副省级以上城市、76%的地级以上城市,总计约220多个城市提出或在建智慧城市,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国智慧城市计划投资规模超过1.1万亿元。
进入2013年,经济欠发达地区也跃跃欲试加入智慧城市建设大军之中,如贵州的贵阳、六盘水、铜仁等地正在编制智慧城市方案。部分经济条件较好、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城市已经完成从理论探索、概念包装向实施和落地阶段的转移,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呈现规模发展态势。
国外智慧城市发展相对平缓
与国内智慧城市发展和建设热火朝天、政府和企业界热情高涨形成对比的是,国外智慧城市发展相对平缓,大张旗鼓的规划和建设浪潮并未出现。各国以点带面,城市信息化的升级正积极有序推进。
其中,亚洲地区智慧城市建设以政府推动为主,相对较为体系化。亚洲智慧城市建设较为活跃,政府往往制定详细的信息化规划,确立以信息技术为引领的智慧城市战略地位,从技术、产业、应用等多个方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和竞争力。例如,新加坡启动“智慧国2015”计划,建立无处不在的信息网络,大力发展通信和信息服务等高新技术产业,意图将新加坡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一流的国际化城市。
欧洲的智慧城市则侧重绿色低碳主题,以科研带动并引领智慧发展。在建设理念和发展主题上,欧洲智慧城市以绿色、低碳、环保的智慧应用示范和局部试点为主。比如阿姆斯特丹启动的智慧城市行动计划,其核心目标是在2025年将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0%,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20%。
相对来说,北美地区以市场化机制来推动智慧城市,更加注重数据开放和建设实效。北美地区采用“企业推动为主,政府引导促进为辅”的发展方式,该地区政府重视公共数据的开放与共享,强调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规划,城市管理者并不在意其发展的是智慧城市还是数字城市,而更加注重技术应用效果和项目所发挥的效益,但是其发展理念、应用范围均很超前。比如美国联邦政府牵头组织的一些开源数据项目催生了一批智能化、数字化应用,为市民带来了实际便利。
发展条件存差异
国外发展智慧城市所解决的问题和发展重心与国内不同,究其深层次原因,在于国内外工业化发展基础、城镇化发展水平、信息化发展条件以及政府运作机制存在较大的差异。
首先,国外是在工业化条件较好、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较高的情况下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国外大部分地区已经完成工业化,已经或正在进入信息化时代,其城镇化率已经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因此,绿色低碳、惠民服务、信息共享成为其发展智慧城市的主要诉求。
此外,国外发达国家信息化建设较早,其信息化法律法规比较完善,信息基础条件较好,民众文化程度相对较高。并且国外在智慧城市发展过程中,多以纯市场推动为主,政府更关注单项工程的效益,更加注重智慧城市顶层设计。
国外智慧城市启示
虽然国内外条件存差异,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国外的智慧城市建设总结出如下启示。
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国外智慧城市的发展注重吸收市场、社会的力量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以市场为主体,通过机制设计和制度建设,培育社会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例如,建立智慧城市建设基金,基金由政府和企业各自出资50%,这样吸收企业参与基金运营管理,有效吸收并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持续的资金保障。
全面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共享。全面统筹区域、行业信息化发展,统筹政府引导与社会力量参与,制止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从城市全局出发,打破条块分割,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工合作、互补互利,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集约化建设,促进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服务民生为本,改革机制体制。深化信息通信技术应用,让信息化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民生改善中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创造方便快捷、高效低碳的信息化发展环境。
区域均衡建设,创新引领发展。政府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引导,做好先进区域和落后区域的平衡、先进行业和落后行业的平衡,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区域均衡建设,逐步缩小和消除数字鸿沟。
建立健全信息化政策法规。加强信息化地方立法,根据信息化发展的需求依法制定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法规制度,通过法规制度规范网上工作、信息资源采集和开发利用、信用体系建设、个人隐私保护、信息化普遍服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急需的信息化项目建设,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法规制度保障,规范网络秩序,培育健康文明的信息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