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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思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03  来源:人民政协报  浏览次数:478
核心提示: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布局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布局应该是:科学规划大城市,发展中型城市,谨慎对待小城镇。
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布局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布局应该是:科学规划大城市,发展中型城市,谨慎对待小城镇。

我国目前对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张实际上采取了限制的做法。从国际经验来看,特大城市往往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更有益的一面。所以很多发达国家特大城市的人口往往比较集聚,而且还在不断发展。目前中国大城市、超大城市的人口密度并不严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以承载更多人口规模。为了让城市容纳更多的人口,要科学规划。我们可通过优化财政转移支付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客观发展规律,事先进行科学而有针对性和预见性的城市规划。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应用,水、能源、垃圾和交通也不再会成为难题。不当限制大城市反而会造成社会和经济问题,目前以户籍为核心的限制手段为大城市发展制造隐患,应该从根本上解决公共服务滞后性与户籍封闭性。

中型城市是城市化发展的核心支撑,发展中型城市既能解决城市化的集约和经济问题,又能解决城市发展的承载力问题。发展中型城市应坚持两点:第一,需要按区域发展特点和潜力顺势而为;第二,尽可能尊重城市的个性,打造城市品牌。我们认为可把中国的县城一级作为中型城市考虑来发展。

小城镇一般指乡镇一级。目前有学者认为发展小城镇以减少对大城市的人口压力。在城乡一体化尚未完成的现在,发展小城镇会带来成本高、经济活跃度低、产业支撑弱和难以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因此,小城镇发展不宜过度提倡,应该朝特色化、城乡一体化和作为大城市补充的方向发展。同时,小城镇保持特色才能有独立性。建设特色小城镇需要对当地乡土文化、餐饮文化等进行重新发掘、提炼和创新。

新型城镇化相关问题的思考

如果根据我国科学规划大城市、继续发展大城市的政策,住房可能是城镇化过程中的最大挑战,应采取对住房进行分类调控、分区调控措施。

国家应采取对特大城市优先的原则,对特大城市的住房建设国家应有土地的倾斜,对廉租房、保障房的建设的比例应根据流入人口的多少进行相应倾斜。如北京有700多万外来人口没有户口,按照每年增加50万外来人口的比例适当增加土地供应,适当增加廉租房、保障房,财政的倾斜,这样的住房调控就比较有针对性,也可解决区域之间不平衡的状况。

分类调控对商品房,应该遵循市场规律,实行放价放购政策;对保障性住房,应加大建设,实行限价限购,限制流通;对廉租房,应遵循人口流动规律,充分照顾弱势群体;对小产权房问题,进行拆除是严重的浪费,可以考虑转变为廉租房,提高城市容积条件;对山区、海岛等旅游、休闲及养老、养生房产可适当鼓励。要根据每个区域不同的特点进行调控,避免盲目发展房地产。鼓励对人口流入地的房产建设,限制人口流出地的房产开发。

调整城镇化与人口、土地政策的关系,其最核心的问题是要让农民带着土地的收益在城市中立足、发展。现在农民的土地没有在城镇化和土地流转中获取相应的利益,导致农民既想保留农村的权益,又想在城市立足,这样使得资源分散与浪费,形成一家两地、一家两房的状况,不利于城市化,不利于土地的集约化。所以,应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保证农民的土地收益权,为农民直接转化为市民创造决定性的条件。

与此相适应,推进人的城镇化,大幅提高人口素质、开发隐性人力资源,开启高端人口红利时代,一定要取消城乡户籍分离制度。

城镇化的对接问题产业对接包括原材料产地与加工地对接、劳动力输出地与输入地对接、上游产业与下游产业对接以及制造与资本对接。可以以产业园区为依托,改变过去由政府为主的局面,引入民间资本,强化市场力量的介入。社会保障对接,即公共服务配套应从三步走,首先是在城市内,公共服务与城市人口增长配套;然后是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的配套;最后是国家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对接,要避免掉入统筹发展的速度陷阱;要避免城镇化的同时失去特色;要逐步实现城乡在政策、待遇、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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