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快速推进的城镇化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2011年末,我国城镇化率历史性地突破50%,达到51.27%。然而,当前日渐显现的“城市病”提醒我们,城镇化不能简单地“一化了之”,提高城镇化质量已经成为一项严峻而紧迫的任务。
走出城镇化误区
有学者预言我国将进入“城市病”集中爆发期。且不论这一预言正确与否,但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误区,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深入思考。
城镇化不能只有高速度。人们习惯于将城镇化速度作为城镇化的重要衡量标准,然而近年来国内一些大城市相继出现城市内涝、道路塌陷、水污染等安全事故,警示我们不能片面地追求城镇化速度。如果为追求速度而对城市建设问题进行简单化、低标准、低成本处理,难免留下安全隐患。
城镇化不能只有漂亮外表。漂亮的城市外表并不能全面反映一个地区的城镇化水平。正如上海世博会所倡导的“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理念一样,在城镇化进程中应更加关注普通个体的真实需求,营造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倡导低碳环保的交通出行方式、尊重并延续传统文化,使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都能享受到城镇化的成果。
城镇化不能只是规模扩张。城镇化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大量失地农民。不能仅将城镇化看作是城镇土地规模的扩张,而应当更加重视将失地农民转化为市民。如果不能将大量失地农民转化为市民,并给予必要保障,就会出现“被城镇化”、“半城镇化”现象,产生更多更复杂的社会问题。
城镇化不能只是本地人城镇化。外来务工人员已经成为我国城镇建设的重要力量。真正的城镇化不能只是本地人城镇化,还应包含外来务工人员的城镇化。如何引导进城务工人员真正融入城市,成为考验我国城镇化的一道难题。
提高城镇化质量
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我国城镇化速度虽快,但质量不高。提高城镇化质量,就是要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基础上防止城市规模盲目扩张、提升城市功能、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由于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在城镇化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应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高城镇化质量。
东部地区城镇化应以转型提升为主。东部地区城镇化水平接近60%,已进入城镇化稳定发展阶段。东部地区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核心在于加快转型提升。一是建设世界级的城市群,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强对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的扶持力度,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与合作。二是明确城市空间扩展边界,提高用地效益。通过划定城市扩展边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用地效益,遏制城市空间无序蔓延的态势,使城镇化逐步由外延式扩张转变为内涵式优化。三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城乡关系。在强调城市群、都市圈集聚集约发展的同时,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把推进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结合起来。四是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增强城市包容性。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各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编制城市规划、制定公共政策、配置公共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
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应坚持稳步推进。中西部地区正处于城镇化加速期,面临富余劳动力多、耕地保护任务重、生态保护压力大、城镇基础设施薄弱等复杂问题。中西部地区提高城镇化质量,核心在于稳步推进、防止冒进。一是实施重点突破,防止遍地开花。中西部地区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走粗放型城镇化道路,而应当走出一条重点突破、集约高效的城镇化道路。二是塑造城镇特色,防止千城一面。应当吸取东部地区一些城市传统文化景观被破坏、丧失特色的教训,在城镇化过程中保护和利用独特的自然和人文资源,注重突出城市的个性、特色。三是鼓励先行先试,防止生搬硬套。应加快推进与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改革,以破除推进城镇化面临的制度和政策障碍,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区的城镇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