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我国正在推进的城镇化均是一项重大的系统性工程,不仅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生活资料供应和城市生态维护,更加需要大量稳定的就业机会,使得农村转移人口能够“留得住、活得好”,真正实现市民化。而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或是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改革开放30年间,虽然大量农村富余人员转变为农民工,支撑了我国制造业大国地位,但农民工就业稳定性较差,极易受到外部冲击。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迫切需要从传统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随着制造业工艺升级,现代科技加快应用,以简单劳动为主要特征的低端需求将进一步下降,直接影响到未来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农民工就业市场可能持续萎缩。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大量创造稳定的就业机会提供给农村转移人口。否则,即使有更多农村转移人口获得市民身份,也可能因失业而造成生存环境恶化,在没有农村土地作为最后生存保障的情况下,极易形成城市“贫民窟”。
由于生活性服务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门槛低,再就业周期短,可吸纳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口就业。
据测算,2010年,全国生活性服务业总收入约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2%;从业人员近7300万人,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9%。调查表明,大多数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来自农村地区。与此同时,城市居民对生活品质的要求逐年提高,需求潜力巨大。比如家政、餐饮、美发等服务行业可让工作生活快节奏的城市居民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更加专注于本职工作,享受美好生活。
但也应该看到,当前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管理薄弱。一些地方政府对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重视程度不够,服务业态布局不合理,档次比例不协调,无序建设较为突出,多头管理且效率低;二是经营成本高。物价上涨明显推升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工资,且营业税率较高,政策优惠较少,增加了服务性企业经营压力;三是监管不足。生活性服务业大多没有统一的服务标准,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特别是准入门槛过低,监管不足或缺位将直接影响到城市居民的健康问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为顺利实现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应该将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作为突破口;根据城市发展情况,确定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加强生活性服务业管理,整合相关部门和职能,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并强化外部监管;切实加强政策扶持,提供优惠财税政策,扶持行业发展。
从根本上说,只有让农村转移人口“留得住、活得好”,才是城镇化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