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在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建设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第二批试点创建工作,经过地方政府申报、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预审、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出第二批36个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期: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23日。
联系人:梅扬 姚磊
电 话:010-68208273
附件:
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