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严格把关食品和食品原材料的质量安全,该局已下发通知,对经营者的各类索证制度作出明确要求。
今后,全省食品生产者在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要索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和购进批次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要进行检验。
此外,按照规定,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食品或食品原料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查处,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