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主持召开我市第一次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我市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分工方案,并部署相关工作。
今年9月,国务院确定在全国62个地方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我市作为河南省唯一的地级城市进入国家试点范围。为确保我市试点工作尽快开局、高效推进,我市研究起草了《洛阳市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讨论稿)和《关于我市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工作分工方案》(建议)。
根据《洛阳市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讨论稿),从现在起到2017年,我市将以改革创新精神为统领,充分利用国家赋予改革试点先行先试的政策机遇,逐步建立符合洛阳实际、科学有效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探索形成以人为核心推进城镇化的实现途径。
会议指出,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四大任务。一是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以推行居住证为突破口,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公平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二是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通过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三是改革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四是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模式,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
李柳身对我市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关精神,新型城镇化建设要以人为核心,着力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大中小城市失衡问题、城市建设“千城一面”问题等。
李柳身强调,作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我市要以改革的思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凡是承担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的职能委局都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突破常规思维、方法,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先行先试;要扎实、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成立四个专项推进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督查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市领导尚朝阳、史秉锐、张世敏、尚英照、魏险峰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