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告2014年第6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告2014年第61号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2014]5号),经城市申报、各省预审和专家综合评审,确定39个城市(城市群)为2014年度“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现予以公告。望全国各地加强交流学习,社会各界予以支持监督,共同推动落实创建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26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26日
2014年度“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名单
一、直辖市及城市群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长株潭城市群。
二、其他城市及省直管县
石家庄市、大连市、本溪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哈尔滨市、大庆市、南京市、苏州市、镇江市、昆山市、金华市、芜湖市、安庆市、福州市(含平潭)、厦门市、泉州市、南昌市、上饶市、青岛市、淄博市、威海市、临沂市、郑州市、洛阳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中山市、成都市、攀枝花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贵阳市、银川市、吴忠市、阿拉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