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提出“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目标,据统计,2013年吉林省民营经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728亿元,为646.2万人提供就业,从企业数量到上缴利税,均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成为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维护稳定等方面重要力量,是助推新型城镇化发展关键潜力所在。
7月31日,《吉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出台,进一步明确民营经济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路径,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在吉林大地上高歌猛进。
长春市:五大工程全力推进改革示范区试点
8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长春市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试点若干意见》印发,要求示范区试点围绕实施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素质提升、集群发展、市场培育“五大工程”,着力抓好体制机制、结构调整、市场准入、要素配置和公共服务创新,激发民营经济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
在省会长春市开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试点,是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部署,也是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举措。长春市根据《意见》,制定《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试点工作方案》,围绕“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进一步减轻中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等实施路径,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市场监管、民营经济创新体系建设、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开发区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建设、创造发展环境和创新工作推进方式等7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提出2014年全市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1700亿元,同比增长12.4%的发展目标。
其中,深化城乡双向一体化建设试点着力在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县及县以下小城镇落户条件,合理确定长春市区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完善长吉一体化相关政策,推进以县城为重点的城镇化建设,加快劝农山、合隆、奢岭、卡伦、合心、兰家等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进程。
吉林市: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荣获先进单位殊荣
日前,省政府公布《关于表彰突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对2013年在构筑和谐吉林、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突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成绩优秀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表彰。
吉林市政府、龙潭区政府、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13年度全省突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
近年来,吉林市政府以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为突破口,相继出台并贯彻落实相关方针政策,有效带动和促进了辖区内民营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使全市民营经济建设保持强力推进和快速前行的发展势头。
四平市:完善政策落实措施护航民营经济
四平市在《四平市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意见》基础上,完善《四平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和《四平市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意见实施细则》,拟下半年启动民营经济专项政策。积极探索融资模式,与建设银行合作,设立助保金池,成立四平市助保金池管理委员会,并在建设银行开立助保金池资金管理账户,市政府300万元资金已注入到位,将于9月投运。同时,该市全面实施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素质提升、集群发展和市场培育等工程,调动民营经济发展热情。
辽源市:搭建平台引进外省资金逾200亿元
随着投资软硬环境逐步改善,上半年,辽源市共引进外省民营企业资金200.46亿元,占全部实际引进外省资金的98.3%,强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支持。
同时,辽源市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组织2次政银企对接会,为企业直接投放贷款20.28亿元。截至6月末,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余额106.3亿元,同比增长18.5%。
通化市:医药行业领军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通化市工业生产保持稳定较快增长势头,经济效益继续稳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较好。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1424亿元,实缴税金42.6亿元,其中医药行业支撑作用更加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