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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年)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31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709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豫发〔2014〕1号),省政府研究制定了本《规划》。《规划》对我省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我省未来一个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 政策属性:地方政策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豫政 〔2014〕5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必然选择。为深入贯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豫发〔2014〕1号),省政府研究制定了本《规划》。《规划》对我省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我省未来一个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面实施《规划》,走出一条具有河南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对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新型城镇化的认识,全面准确把握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指导,着重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乡发展一体化等问题,推进新型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搞好试点示范,既要积极稳妥,又要科学求实,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日
  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共河南省委关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豫发〔2014〕1号),推动新型城镇化科学有序、积极稳妥发展,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明确了我省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是指导未来一个时期新型城镇化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 规划背景


我省作为拥有1亿多人口的发展中省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正处于加快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关键时期,也处于城镇化深入推进的重要时期,必须深刻认识新型城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新型城镇化这一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城镇化蕴含的重大机遇,妥善应对城镇化面临的风险挑战,推进新型城镇化更稳更好发展。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城镇化是伴随着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业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坚持把城镇化放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发展举措,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子,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取得了显著成效。

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2013年全省城镇常住人口为4123万人,比2007年增长22.46%,城镇化率为43.8%,高于2007年9.5个百分点。中心城市和县城2007—2013年累计新增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分别为650万人和310万人,分别占全省新增城镇常住人口、户籍人口的85.4%和93.9%,是我省城镇化发展速度最快、质量最高、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的时期。

中原城市群实力日益增强。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中原城市群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国家重点培育发展的中西部地区三大城市群之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全面展开,战略效应初步显现。郑汴一体化深入发展,实现了电信、金融同城。米字形高速铁路网、城际铁路网加快建设,城市群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格局正在形成。

现代城镇体系初步形成。郑州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进一步提升,地区性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深入推进,县城规模不断壮大,全省城区人口规模超过20万人的城市有39个,其中郑州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超过500万人,洛阳市超过200万人;有建制镇1014个,正在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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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升。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指标大幅提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分别为87.8%和86.4%,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产城互动发展成效显著。三大体系、五大基础(现代产业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现代城镇体系,交通、信息、水利、能源、生态环境等五大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产业集聚区载体作用日益突出,第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城镇产业支撑能力不断增强。2013年全省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省比重为47.9%,累计吸纳就业人口占全省新增就业人口的50%以上,实现了省内转移就业人口超过省外转移就业人口的历史性转变。

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入。积极深化户籍、城建投融资、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土地使用、城市管理等方面改革,破除了一些影响和制约城镇化的障碍和瓶颈。

城镇化快速推进,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了城乡生产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了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社会结构深刻变革,促进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但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市民化进程滞后。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共有2600多万农民工,其中在省内的有1500多万。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大量农村转移人口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平等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特别是在省外务工的面临困难更多。同时,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矛盾突出,2020年之前,还有1000多万农村人口亟待转移,城市建成区内涉及200多万户的城中村、棚户区需要改造

城市发育水平低,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中原城市群密切城际联系、加快一体化发展的任务繁重;郑州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地区性中心城市区域服务功能弱、节点支撑不够;县级城市现代化水平低,集聚产业和人口的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功能有待提升。

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亟待增强,管理服务水平不高。少数城市无序开发,重城市建设、轻管理服务,重地上、轻地下,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不断加重,城乡建设缺乏特色,人居环境较差,城市运营管理效率不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个别大城市出现了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等城市病现象。

体制机制尚不健全,阻碍了城镇化健康发展。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改革滞后,农民转市民后财产权益的保护和实现机制尚不完善,多元化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城市建设资金不足、过度依赖土地出让金;一些地方城镇建设规模扩张过快,占地过多,用地粗放,制约了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二节 发展态势

当前,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既面临巨大机遇,也面对诸多难题,必须准确把握内外部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尊重发展规律,顺应发展趋势,推动城镇化进入数量质量并重、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走河南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城镇化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镇化与工业化互融共进,构成现代化的两大引擎,是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我省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低、质量不高的问题十分突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症结。加快城镇化发展,有利于释放内需巨大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对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站在新的起点上,必须把推进城镇化作为重要历史使命,从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高度,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带动经济结构转型、需求动力再造、发展方式转变、人民生活水平提升。

国家对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更加明确。中央召开了城镇化工作会议,制定了新型城镇化规划,从战略和全局上作出重大部署,明确了推进城镇化的重大问题和主要任务。会议强调要解决“三个1亿人”的问题,就是推动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约1亿人口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约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特别是明确提出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并把中原城市群作为中西部地区重点培育的跨省级行政区域的三大城市群之一,推动其加快发展,为我省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内在要求更加紧迫。我省作为人口大省、全国重要的农业和粮食生产大省,一方面,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任务十分繁重;另一方面,随着内外部环境和资源条件的深刻变化,主要依靠土地等资源粗放消耗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主要依靠劳动力廉价供给推动工业化、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主要依靠提供低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转变发展方式、走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势在必行。

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基础条件更趋成熟。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全省经济实力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经济总量突破3万亿元,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全面实施,产业集聚发展势头强劲,城区经济规模不断扩大,产城互动发展良好格局初步显现。交通网络的不断完善、节能环保等新技术的突破应用以及信息化的快速推进,为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形态、推动城镇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就业,土地加快流转,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镇的愿望强烈,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内在动力持续增强。各地、各部门在城镇化方面积极探索,为创新体制机制积累了经验,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基础条件日趋完善。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深入推进三大体系、五大基础建设;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强化“一基本两牵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落得住、转得出;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以中原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农民积极性,消除城镇化的政策障碍,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左右,争取新增1100万左右农村转移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有序推动有能力农民工及其家属落户城镇,城中村改造的农业人口同步转户,努力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

———现代城镇体系进一步完善。以米字形为主体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基本形成,中原城市群引领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增长极作用进一步凸显,郑州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700万左右,洛阳市达到350万左右,10个地区性中心城市达到100万以上,13个左右城市(县城)达到50—100万,80个左右城市(县城)达到20—50万,100个左右中心镇镇区达到3万以上。

———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产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就业创业空间不断拓展,城镇特色更加突出,城镇发展模式更加科学合理,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成为城市经济生活的主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逐步好转,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方面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障碍基本消除,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第三节 重点要求

城镇化是自然历史进程和经济发展过程。全面实现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必须从省情出发,准确把握科学推进这一总体要求,遵循规律,因势利导,积极稳妥,扎实健康地推进。

始终坚持六项原则。把握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产城互动、科学有序的基本原则,顺应人民的愿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升城镇化质量,走河南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正确处理四对关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把市场主导的无形之手用够,把政府主导的有形之手用好,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处理好城乡关系,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构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发展的新格局;处理好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关系,发挥工业化主动力作用、信息化融合器作用、农业现代化根本支撑作用,推动四化同步发展;处理好领导与群众的关系,坚持群众的主体地位,使人民群众更好地分享新型城镇化的成果。

突出六个关键领域。重点抓好三个一批、解决五个问题,围绕六个关键领域,实施重大专项,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抓好三个一批,即优先推动一批已进城就业定居的农民工落户,成建制推动一批城中村居民转户,推动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解决五个问题,就是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转得出、向哪转、落得下以及农村居民过得好的问题。六个关键领域:一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解决长期进城农民工及其家属落户问题,同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非户籍常住人口全覆盖;二是着力破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深入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三是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现代城镇体系;四是推进城镇化绿色发展,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六是全面推进改革创新,破除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第三章 强化城镇产业就业支撑


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以城镇集聚产业的规模和提供的就业岗位决定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规模和进程,加快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拓展就业创业空间,以产兴城,依城促产,形成产业集聚、就业增加、人口转移、产城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第一节 构建分工合理的城镇产业体系

发挥不同层级城市资源禀赋优势,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之间逐步培育形成分工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城镇产业体系。郑州、洛阳等特大中心城市大力吸引高端要素集聚,积极培育总部经济,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高端制造业为支撑的产业结构。地区性中心城市坚持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互动发展,不断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的增长点,发展壮大主导优势产业,建设一批先进的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服务中心,提升城市产业能级。以县城为主体的中小城市围绕集聚人口、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充分利用要素成本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在产业基础较好的重点镇,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园区。统筹中心城市与周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心城市、制造业密集区域集聚,提高中小城市专业化分工协作和产业承接能力。推进城市污染企业治理改造和环保搬迁。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发展接续替代产业。

第二节 提升城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

把推进工业化、发展产业放在加快新型城镇化的突出位置,加快城镇第二、三产业集聚发展,通过产业集聚促进人口集中、城镇发展,以城镇发展为产业集聚创造条件,实现产城互动、工业化城镇化相互促进。

提升城镇产业能级。实施高成长性产业发展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和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工程,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制造业与服务业、现代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提升在全球生产和消费供应链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实施城市创新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依托产业链配置创新链,着力破解技术瓶颈和制度约束,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推进中心城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推动郑州、洛阳、南阳等建设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通过先进制造业大省和高成长服务业大省建设,力争第二产业每年新增就业人员110万左右,服务业新增100万左右。

提升产业载体发展水平。发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综合带动作用,重点发展航空物流、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建设国际航空物流中心、以航空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基地、内陆地区对外开放重要门户,积极争取国家设立自由贸易园区,引领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产业集聚区提升工程、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工程,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推动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



第三节 加强就业创业培训

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六路并进,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的作用,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以初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农村新生劳动力为重点,对城乡各类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就业创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30万人次以上,争取使每一个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都能至少得到一次免费的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农民工开展培训,提升创业就业能力,每年完成创业培训12万人次。

坚持“三改一抓一构建”,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加快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公共就业训练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能力。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制度,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推行职业学校+培训机构+企业实训车间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实施定岗、定向、订单式培养,实现培训和就业同步、人才培养和企业需求有效对接。鼓励和引导民间机构和资金投入公办职业院校,支持技工学校、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推动职业教育特色化、品牌化发展。

6.1
6.2

第四节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县、乡两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可及的就业服务网络,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社保登记发放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按照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推进产业集聚区和社区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落实小额信贷、贴息、场地等优惠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鼓励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省外转移就业机制,推动建立长期劳务培训与输出关系,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劳务品牌。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四章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按照分步骤、有重点、过渡性的要求,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第一节 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坚持自愿、分类、有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进城落户。优先解决存量本地人口,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适应城镇产业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口,使他们及其家属在城镇落户,逐步把目前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力争每年实现转户100万人左右。根据城市改造进度,同步推动城中村、城郊村和产业集聚区内的600万左右农业人口成建制转为城镇户口。支持重大工程及扶贫搬迁农民、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农村籍复转军人和符合条件的新进入城镇农业人口及其家属等落户城镇。

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适当控制郑州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的预期和选择。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完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具体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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