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一直是困扰涉农高校老师的难题。
面对高校科研成果止步于实验室,而广大农民对科技有着迫切的渴求;面对高校评价体系约束,从事农技推广的教师得不到有效激励;面对大学推广模式在法律上没有明确地位,公益性农技推广功能无法充分发挥……
2012年,注定成为解决这些问题有力推动的一年。
2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为公益性农技推广的重要力量……把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作考核,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
7月6日,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创新体系协调发展,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7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为首批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授牌,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涉农高校由衷地感到欢欣鼓舞,多年来做足准备、打下基础、“接地气”的时光终于到来。
把涉农高校办在农村大地上
中国有几千年的农业耕作历史,成体系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却仅有几十年。
“我国农业科技推广建国前采用美国模式,建国后实行苏联模式,前者由高校和农业院校构成,后者则由政府设计的农业科研院所构成。”2011年10月22日,在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座谈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如是介绍。
1993年,我国颁布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初步形成以农业部门为主导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拥有了庞大、专职化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这一体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国有300多个农业院所,4万多个乡镇存在新农村推广站,2010年,农业科技推广率达52%。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农技推广自成体系、专业单一、基层推广设施条件落后等问题逐渐凸显。
作为奋斗在农业科技研发一线、肩负着公益推广使命的涉农高校,在农业科技推广道路上,也走过了一条蜿蜒前行的道路。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实施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战略。
此后,涉农高校纷纷建立了新农村建设研究院,探索出许多有益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如南京农业大学的“科技大篷车”,四川农业大学在雅安、广安等地建立的33个“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西北农林大学与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立的杨凌农业科技推广网等。
尽管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涉农高校在发展中还时常萦绕着几个大问号:如何让在一、二线城市办学的涉农高校真正走进田间地头?如何让科技服务方式从传统个体化、自发化向系统化、有组织的方向转变;从间接式、短期性向与农村发展相结合、长期性转变;从单纯依靠农林类高校向多学科集成、多高校联合、产学研用融合的方向发展?如何让涉农高校办学模式与方法适应中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
为把学校办在农村大地上、把成果留在农民家中,使大学推广模式成为公益性推广的一部分、新型农村服务体系的龙头、建设新农村的智库以及培养农村创业人才的基地。构建新型社会化、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成为迫切的任务。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重顶层设计和共同策划
2008年,科技部提出与教育部联合推动以高等学校为依托的新型农业推广和综合服务模式。经过3年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教育部和科技部起草形成《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方案》(简称《方案》),并成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需求和服务成为《方案》多次提到的关键词。《方案》注重顶层设计和共同策划,要求首先根据农民、市场需求,再将技术、金融、信息融合在一起,通过“反弹琵琶”,利用第三产的发展来引领一产、二产的发展。要求大学研究人员与农村需求紧密结合,把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成研究型、实战型、市场型、产业型、“反弹琵琶”型的大学,成为带领农村创新创业的龙头,成为技术、现代管理、创新的最高点。
2011年4月,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会议议定推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为工作重点,高等学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模式被提上日程。
今年2月,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会议决定,由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启动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在高校踊跃申报和两部门慎重遴选基础上,确定了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10所高校首批开展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
7月11日,“首批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授牌仪式及建设工作会”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举行。
至此,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正式启动,科技部和教育部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为抓手,大力推进公益性大学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工作全面展开。新型农村科技大学推广服务模式踏上征程。
科技部副部长张来武强调,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构建现代新型农业服务体系过程中,大学理应当仁不让。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要通过体制、机制、政策上不断创新,在三个层次上有所作为:首先要在课题、成果上有所作为;其次要在产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链上,大学担任重要角色;最后最重要的是通过在一、二、三产的发展中,在创业过程中培养创业主体、培养领军企业家、培养现代管理人才,这与大学的本质灵魂一致。同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处理好与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关系,紧密结合地方政府与产业需求来发展;处理好与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关系,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处理好与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关系,比如将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引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中,使大学与农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做到市场认、农民信;处理好与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农村现代服务业关系。
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强调,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建设将紧密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以高校办学模式转变与服务新农村建设需求的紧密结合为出发点,重点开展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政府咨询服务以及机制体制改革等重点任务。
同时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中,教育部承诺,将在高校人事管理、绩效考核、职称晋级、学生培养、专业设置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并力争通过“2011计划”“985工程”“211工程”等重点给予支持。科技部将结合“十二五”农村领域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通过相关科技计划和平台建设给予支持。
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部署,洋溢着改革农业高校体制机制的勇气。
正当世界范围内农业技术推广方兴未艾,我们以这样一种方式构筑一种新的大学公益推广模式,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做出着努力,等待“山花烂漫时”那份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