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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交警6月拟开通微信平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30  来源:福州晚报  浏览次数:1326
核心提示:打开微信,搜索“福建交警微发布”微信号,或扫描它的二维码,加关注。紧接着,“违法查询”—“违法处理”—“处罚决定书缴款”—微信支付。大概1分钟时间,交通罚单就能处理好。
  • 应用领域:电子政务
打开微信,搜索“福建交警微发布”微信号,或扫描它的二维码,加关注。紧接着,“违法查询”—“违法处理”—“处罚决定书缴款”—微信支付。大概1分钟时间,交通罚单就能处理好。

6月10日,福建省交警总队将统一开通“福建交警微发布”、“福州交巡警微发布”等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三级(总队、支队、大队)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打通微信、微博的隔阂,实现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微信、微博双轮驱动。目前,相关准备工作基本完成。这是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的。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省级公安交管部门免费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的通知》要求,福建省公安交管部门微信平台体系是订阅号,内容包含各项交管业务,适用于各级交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的微信平台不仅具备文字、声音、图片及视频发送等一般微信功能,更设有“权威发布”、“你问我答”、“安全Tips”、“警示窗”、“小马说交通”、“多彩警营”等栏目。同时,还设置了自定义菜单,由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本着“独树一帜,风格多样”的地域特色和交通管理特色进行设置。

“以后我们还要把违法查询、违法通知、缴纳罚款、预约验车、路况播报等各项便民服务逐步纳入平台,进一步拓展‘网络民生警务’的内涵和空间。”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如此表示。

据介绍,为体现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微信平台的权威性、系统性,形成品牌效应,命名采取“地名”加“警种”的方式统一规范。比如,福建省交警总队的微信平台命名为“福建交警微发布”,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的命名为“福州交巡警微发布”,福州高速交警支队的命名为“福州高速交警微发布”。

警方表示,各级微信平台有专人负责运行管理,应保证每日有3条~5条更新内容。同时,还将把相关工作纳入人员的绩效考评,奖优惩劣。

2012年3月,福建省交警总队开通“福建交警V”官方认证微博,目前共有粉丝157869人,已发送微博14141条(截至昨日记者发稿时),权威发布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答复网友的咨询。
 
关键词: 福州交警 微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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