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资讯|智慧应用|资讯头条|智慧城市网
Hi,你好,欢迎来到智慧城市网
  • 厂家直供
  • 大宗采购
  • 实力企业
  • 资讯头条
  • 招商
  • 卓越品牌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头条 » 智慧应用 » 应用资讯 » 正文

福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三级覆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4  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次数:1247
核心提示:有案不立、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这些都是行政执法领域里难以及时发现、难以彻底根治的“老大难”问题。而今后,只须轻点鼠标,就可实现检察人员对省、市、县三级范围内行政执法案件的排查,对涉嫌犯罪案件的办理、跟踪以及对执法行为的监督。5月12日,记者来到福建省检察院,亲身感受了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简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操作便利。
  • 应用领域:电子政务
有案不立、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这些都是行政执法领域里难以及时发现、难以彻底根治的“老大难”问题。而今后,只须轻点鼠标,就可实现检察人员对省、市、县三级范围内行政执法案件的排查,对涉嫌犯罪案件的办理、跟踪以及对执法行为的监督。5月12日,记者来到福建省检察院,亲身感受了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简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操作便利。

2013年12月底,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福建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成。依托福建省政府电子政务网和云计算平台,福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各自权限统一在省级平台上进行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实现全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互联互通。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主要由“两个数据库、四个系统”组成。进入平台页面,就可以看到行政执法案件库与涉嫌犯罪案件库,检察人员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各种基本操作主要依托这两个数据库。

行政执法案件库是保存福建全省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信息的集中管理数据库,内容包含行政执法案件涉及的案件基本信息、涉案人员及涉案单位、执法案件办理过程及相关文书。

“今后一段时间,省、市、县三级的行政执法单位将陆续接入平台,及时将所有行政执法案件信息纳入数据库。我们也将根据平台操作需要对全省各级执法机关的管理员进行系统培训。”福建省检察院“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负责人告诉记者。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所拥有的行政执法案件排查系统,可以对行政执法案件库的案件按照职权类型、处罚结果、涉案当事人等刑事司法关注的敏感信息排查筛选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

“平台将行政执法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犯罪类型和追诉标准配置到系统,自动与采集的案件信息进行比对。一旦发现有类似以罚代刑、有案不立等涉嫌犯罪的线索,我们就可以主动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建议移送操作。”一位正在平台上进行监督操作的检察人员介绍说。

执法人员发现所查处的案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也可通过该系统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于检察机关建议移送但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的,相关执法人员须在系统中说明理由。

涉嫌犯罪案件库,保存的则是因涉嫌犯罪移送刑事司法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进入该数据库,就可以查询到案件基本信息、涉案人员及涉嫌罪名、涉案单位信息、涉案物品信息等内容。该库的案件主要由执法办案人员主动移送、检察机关监督移送、投诉举报移送等途经产生。

检察人员进入涉嫌犯罪案件库,可以对移送刑事司法的执法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信息共享平台配置有涉嫌犯罪案件监管系统,检察人员可以在该系统内利用刑事案件登记、移送案件列表、刑事立案监督、案件跟踪、时限监督和统计报表等功能。

此外,信息平台还拥有省级两法衔接信息采集交换系统和检察监督系统,涵盖立案监督、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案件咨询、移送线索管理、接受控告申诉举报、职务犯罪预防等多项职能,从而将平台的使用权限从侦查监督部门扩展至民行、自侦、控申、预防等多个业务部门。

今年4月29日,福建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启动,全省目前已有42家行政执法机关接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在当天平台的行政执法统计图里,记者注意到,从今年1月份至今,福建省执法案件入库案件已达174条,排查移送为0条。


 
 
[ 资讯头条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头条
点击排行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17002221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19046号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