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如何进一步认识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目前仍有不少问题亟须首先从认识上厘清。
新型城镇化是发展大中城市还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自然地理条件差异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现有人口分布很不均衡,未来城镇化发展潜力和综合承载能力差异很大。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新型城镇化不能在规模结构上过于偏重发展大城市或小城镇,只能因地制宜,分类引导,形态多元,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合理确定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开发边界,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城市群、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科学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具体来说,要以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当地的实际条件为出发点,并考虑整个地区城市群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现有大城市的功能,根据实际情况发展中等城市,有步骤地发展小城市和小城镇,实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新型城镇化是单纯追求速度还是速度与质量并重
2011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城镇化进入以推进深度人口城镇化为特征、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阶段。城镇化速度与质量并重,意味着不仅要保持一定速度,更要注重质量,要在提高城镇化质量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从当前情况看,需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解决“半城镇化”问题。二是以人为核心,提供与城镇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妥善解决“城市病”问题。三是转变城镇发展模式,大力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促进城镇集约紧凑发展,加强城镇综合管理,提高城镇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建立科学的城镇化发展评价体系,将城镇化质量纳入政绩考核、重大事项督察范围,确保城镇化健康发展。
新型城镇化是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
新型城镇化就是既要发挥市场对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发展、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创造制度环境、编制发展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职能,健全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城镇化发展新机制。一是要完善市场机制,主要以市场的力量来引导要素流动和生产活动的集中。疏通城乡之间生产要素平等交换的渠道,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引导生产要素自由合理流动,为城镇集聚和辐射功能的发挥创造有利条件。二是要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各级政府的规划和引导作用。政府要致力于通过制度建设,运用法律手段和政策手段,强化政府规划和引导职能,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城镇化实现新机制。
新型城镇化是土地城镇化还是人口城镇化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镇空间扩大了几乎三倍,2012年城镇化率也达到了52.6%。但是,土地城镇化并没有产生相应的人口城镇化,城镇面积的扩展快于城市人口的增加。城镇化当然要圈地扩容,要盖楼建房,但是,新型城镇化绝不是简单的土地城镇化。据统计,从2000年至2010年的10年内,国内城镇建设用地扩张了64.45%,但同期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人口仅增长了45.9%,城镇用地规模扩展过快,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速度极不匹配。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其意当然在于纠偏此类失衡,引导理性归位。新型城镇化不仅要实现人口城镇化,更要实现进城人口权益的市民化。真正的城镇化,或者说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不仅要有人口的城镇化,更应是产业、人口、土地、社会保障等多位一体的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是城镇化单项推进还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一方面,大规模转移农村人口,需要城镇工业和服务业的极大发展,而工业的发展和城市文明的提升,需要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产品(行情 股吧 买卖点)质量的提升为基础,离不开农业的现代化,也需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离不开新型工业化;另一方面,改善数量仍然庞大的农村人口的生产生活,需要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有更大进展,而农业的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需要工业和城镇的反哺、辐射和带动,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人才、物质、技术、资金和市场支持。可见,我国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是同一历史过程,三者相辅相成,必须同步推进。
新型城镇化是以牺牲农村利益为代价还是促进城乡共存共荣
长期以来,传统城镇化割裂了城乡生产要素,城镇与农村有着极为严格的界限,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有着完全不同的发展和供给模式,城乡二元结构的鸿沟难以逾越,其结果是成就了城市的崛起和发展,导致的却是农村长期的停滞和落后。新型城镇化一定要体现城乡发展一盘棋的思想,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协调发展、优势互补、利益整合、共存共荣、良性互动的局面。绝不能以牺牲农村的发展来谋求城镇进步,既要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城镇化,又要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型城镇化是抬高城镇化门槛还是降低城镇化门槛
传统城镇化使得城市与农村有着极为严格的界限,城镇化门槛很高,城乡二元结构的鸿沟难以逾越。新型城镇化就是要降低农民进城务工和落户的条件和限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根据城市的规模和综合承载能力,以就业、居住年限和城镇社会保险(行情 专区)参加年限为基准,各类城市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农民工落户标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按照自愿、分类、有序原则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同时,积极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就业服务、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覆盖城镇常住人口。此外,还要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这也等同于降低了城镇化的门槛。
新型城镇化是建设排斥性城市还是包容性城市
所谓城市包容性,是指外来人口在当地不仅可获得经济物质条件的满足感,还能迅速融入当地文化,融入当地生活圈子,安居立业,获得深层次满足感。城市的包容性某种程度上就是本地人对外来人口的包容程度。包容是一种文化,是一种制度的安排和保障。毫无疑问,新型城镇化绝不是建设排斥外来人口的封闭的孤立发展的城市,而是要建设包容性城市,要强调城市不同主体发展权利的同质均等性,要实现不同收入群体、文化群体、民族宗教群体相互和谐。一是要尊重城乡居民在城镇化中的主体地位,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及时化解城镇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保障城乡居民的各项权益。二是要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对城市外来常住人口实行市民化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与当地市民平等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破解城市社会二元结构,促进城市社会群体的融合发展。三是要消除不利于城市包容性发展的一切排斥性制度,促进农民工等外来人口的城市接纳与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