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街道亮化改造工程 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长江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计划审批文号:沙经发函【2013】001号
2.2计划投资:约50万元
2.3建设地点:乌市沙区经一路
2.4 计划工期:15日历日
2.5 招标范围:景观灯采购及安装布线等。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文件编号:XJCY2013- ZB-176-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3 .4 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承担过的3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6 凡疆外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报名时,应携带进疆备案册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 备案册;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7、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8、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承担过的3个以上类 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