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对该单位“郑州市干线公路利用科技手段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干线公路利用科技手段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项目
二、项目编号:郑财公开(2013DL)297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郑 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投资[2012]839号批准的“郑州市干线公路利用科技手段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项目”主要包括: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会 议系统、站级监控与称重检测系统、设备软件、路段监控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及线缆工程和管道敷设工程。本项目共四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 下:
一标段:市局监控中心升级改造、检测站升级改造、市局监控中心联网运行调试、重要路段监控、超限超载源头监控、定点抓拍系统、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及其土建、设备安装;
二标段:高速称重预检系统及其土建工程;
三标段:流动治超车升级改造;
四标段:郑州市干线公路利用科技手段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项目监理。
四、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标段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标段:市局监控中心升级改造等
1、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
2、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省级及以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二标段:高速称重预检系统及其土建工程
1、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2、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制造计量器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产品整车称重准确度满足《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JJG907-2006》国家二级准确度。
三标段:流动治超车升级改造
1、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汽车改造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包含特种车辆设计、改装;
3、2009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特种车辆改装(流动治超车)项目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四标段:郑州市干线公路利用科技手段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监理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注:一至三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报2个标段,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以上四个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