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 南京河西新城区红旗南河二期整治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类型: 一般工程
3、建设内容: 施工类;
4、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5、工程合同估算价: 870.00万元
6、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河道护砌及其附属设施施工,约600m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及以上,并同时获得《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报名企业信息必须与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之系统信息库一致。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17时10分,到2013年1月7日17时10分截止。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四、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五、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六、其他:
情况声明: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不满足要求的将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在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及原发包人同意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及原发包人申请人公章。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